4.11.10

還是喜歡寫

很多朋友都覺得我瘋了,居然一口氣寫了四篇關於Wicked的文章。

呵呵!老實說,這對於我其實沒有什麽難度的。中學時,兩節作文課,字數800字,我常常可以交超過1600字的短篇小説。我就是喜歡寫嘛!

大學時,唸過一科 Thinking Through the Culture of Film,每課就是看電影和做影評。還記得交term paper寫得是"大紅燈籠高高掛",電影看了5次:一次看故事、一次看對白的用字、一次看顔色、一次看攝影角度和構圖、最後一次重新看看所有元素連起來後的隱喻有沒有看漏什麽。期末paper寫的是 Titanic and a discussion of social inequality,那份paper的手稿還在呢!一如以往,數千字難不倒我,我的挑戰永遠不是最低字數限制,而是最高限制。

一直以來,看過的喜歡的電影、戲劇,就是喜歡分析、喜歡思考、喜歡寫。還記得當時電影如Titanic, Life is Beautiful, Truman Show, Troy 以及較近期的 Everybody's Fine 都曾經讓我想了很多。

當然,像我之前說過,Les Miz 對我的影響最深,是以年計的。近期當然是Wicked,我想,迷上音樂劇,因爲故事配合音樂的感染力更大吧!劇中的音樂可以一直一直停留在腦海裏,一次又一次把你帶回那一幕的情緒。 而且,by the way,中小學年代的我也是曾經參演音樂劇,作過公開演出的。

有時候,把自己關閉在那個故事的空間裏,靈魂幾乎和世界脫了鈎,旁人都不會懂,走不進來。想得那麽多,情緒那麽強烈,抑壓在心頭不寫出來是很鬱悶的。老實說,寫出來我也不期望有知音,我想我也不過是自說自話,但是,把壓在心裏的感覺吐出來,感覺總是舒暢一點。

相比唸書的年代,我寫得已經很少很少。曾幾何時,用電腦還沒有那麽習慣的日子,我的家裏永遠都有原稿子,我有一個架子,有很多很多我的原稿:短中長篇小説我也有寫過,當然也有很多雜文、評論。我一直保留著它們,直到上一兩次家裏搬家,我把手稿重新看了一篇,終於決定,我永遠不會出版它們,就把它們丟了。那時我一個年代的終結。

你會感到訝異嗎?如果是的話,你應該沒有認識我太久。我想我的中學同學可能會會心微笑。YY和WY最了解。那時候,我是文人一個,怎會想到終於會選擇了在大學唸商科,然後在商場糾纏了這十年?

如果我坐上時光機跑回去十多年前,跟少女的我說,將來你的一生,寫的powerpoint slides會比原稿紙多很多,你不會是一個文人藝術家。你不會再唱歌跳舞參演音樂劇,不會再寫,她怎會相信?如果她真的相信,也一定會很難過。想想那個場景也想痛哭!

但這就是我們的人生。年少的時候,我們的夢想是一回事,我們嚮往的生活是一回事,我們真正走的卻是另一條路。沒有人逼過我們,只是,我們長大了,我們自己選擇了一條安穩的路。

只是,偶爾被一首歌、一台戲、一齣電影 感動了,就像一顆小石子投進湖裏,在明鏡般的湖面泛起漣漪,一圈又一圈,緩緩擴散。我們才發現,塵封的靈心原來沒有死,埋藏在幾萬張ppt slides下,有一部分的我其實還沒有變過,我還能感動、 還能哭、還能寫。

我很明白,我沒有走上一條藝術家的路的才情和勇氣,能做一個觀衆,被感動,也是一種幸福了。


(對為藝術事業奉獻一生的藝術家致最高的敬意!請繼續讓我們思考,讓我們感動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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