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.5.12

快樂不是一個形容詞



2012年的其中一個 new year resolution 很簡單。廢話少說,不用設太多條件給自己,不如簡簡單單,過得快樂一點。

於是,我決定,快樂不是一個形容詞,而是一個動詞。

是的,快樂是一個動詞/verb。 那就是説,要take action 的,不是坐在那裏等運到。快樂不是一個被動的“果”,也可以是一個主動種的“因”。

2012年,我開始了一個小習慣。一個很無聊的小習慣。我找來了一本漂亮的小本子,題名為“我的快樂日記”。本子裏,只能寫快樂的事情,目標是每天都寫。當然,我也有不快樂的事情,但那些事情,不會記下來,快快忘記算了。

也許你會覺得,哪會每天都有快樂的事?是呀,每天上班下班,一年的日子裏,很多日子都很平淡,人生,又不是一部喜劇,哪會天天都有誇張情節?

但是,我卻發現,因爲寫這本“快樂日記”,我更加會逼自己努力的想,今天發生了什麽快樂的事? 有時候,不容易啊!但是,“找尋快樂”,原來是一種可以培養的能力和習慣。習慣了用樂觀的眼睛看生活,就會變得細心,變得平和,變得感恩。

某天我的電腦死了,嗚呼哀哉!那天,我的快樂日記寫得是:終於告別PC,可以找到理由換部macbook了!非常期待!

有時候,快樂不過是:

開車的時候,看到天空很廣闊,黃昏的天色很美;
晚上走過一排白蘭花樹,晚風吹來,一陣清香;
星期六早上和好友打球,發揮得比較好,非常痛快;
甚至只是,睡了一覺特別好的,早上精神爽利......

可以很瑣碎,可以很無聊,但是快樂的感覺確實真實的。有時候,小題大做,騙騙哄哄自己,也就成真了!

有一段時間比較忙,日記就被擱在一旁,被忘了。與此同時,快樂的“動作”,也被忘了!果然,那個月,不開心的日子比較多。

於是,我發現,快樂,真的是一個動詞,一個習慣。可以培養,也會忘掉。要快樂,就像要減肥,必須努力經營,不能躲懶。

2012年快過了一半。 有調查說,香港一半以上女人覺得不快樂。 我卻肯定的覺得,我是快樂的。到底是非常快樂,快樂,還是頗爲快樂?可以另議。 但是,今年的 new year resolution,比任何一年的都來得持久有效。


給太多煩惱的女友們: 你你你,知名不具,這個比我年輕,那個比我身材好,我羡慕都來不及!幹嗎天天煩這個煩那個?不累嗎?

共勉之...

21.5.12

快樂不快樂

昨天開車的時候聽到電台節目說,据都市日報報道,曾是全球快樂指數最高的小國不丹,在對外開放、飽受全球化衝擊下,已快樂不再,最新出爐的「國民幸福指數(GNH)」顯示,僅41%不丹人符合快樂指標,跟以往曾有97%國民自覺幸福大幅下跌,情況令人關注。

主持好幾次用了“利欲熏心” 這個詞,形容不丹國民變得貪心了。 聽到了以後,覺得很感慨。

但是的確,隨著快樂小國的知名度提高,名聲帶來了遊客, 遊客帶來了利益,利益帶來了物質的追求,物質的追求最後卻帶來了心靈上的空虛。

聽説,那裏的人現在就算有五輛車,也不再滿足了。

從前,他們在一個封閉的國度,見的世面少,得到的也少。他們卻樂天而滿足。那是愚昧,還是真正的快樂?

開放,帶給他們物質,卻拿走了快樂。

忽然想起,許多年前去四川山區扶貧。那裏的孩子髒髒的滿山跑。他們最大的快樂就是能回學校讀書,哪管每天要徒步走三小時的山路,晚上要和牲畜住在用一個雜物房。沒有自來水,沒有電,沒有玩具,沒有肉吃。但是他們的笑容比我們城市人都多。



到底,快樂是什麽?什麽構成快樂?快樂有什麽原因?快樂如何量度?



曾經看過一本書,叫Stumbling Upon Happiness。 裏面有兩個論點,非常有趣。

作者說,其實,我們很多時候都不了解自己想要什麽。我們常常做一些事情,以爲如果那麽那麽,我便會很高興。結果,我們錯了,我們努力半生,以爲自己朝著幸福的目標進發,結果,我們沒有達到幸福的終點。那種情況,就好像父母總是爲了子女籌謀,但是子女卻覺得父母硬將自己的標準套於他們身上。他們覺得父母不明白他們真正要的是什麽,什麽的人生才會幸福。原來,有時候“未來的自己”就是我們的子女。我們勞碌半生,結果“未來的自己”卻不領情。我們處處爲了“未來的自己”的快樂着想,甚至犧牲了眼前的快樂,結果,不管現在和未來,快樂也沒有來臨。簡單的例子就是,很多人庸碌半生,終於名成利就,但原來名利沒有帶來預期的快樂,中間路途上遺棄的:自己的健康、曾經的夢想、和摯愛相處的光陰,卻是一生的遺憾。

對我來說,故事的教訓是:

1. 別太為“未來的自己”籌謀。老實說,爲了太多個明天以後,而犧牲掉今天,也是很無謂的。

2. 曾經很想要得,得到總是不外如是,得不到的就是遺憾。面對現實吧,這是人之常情。也許不是我們誤會了“未來的自己”想要什麽,只不過,人性總是牽挂着得不到事物吧。


3. 名利、物質都是 overrated的。


另一個觀點是:人的快樂是沒有客觀準則的。兩個人就算有一樣的遭遇/體驗,他們描述的快樂程度也不會一樣。如果一個人說,他10分快樂;另一個人說,他只有7分快樂。也許是,他們兩個人的客觀感受相約,但前面那個人表達手法比較誇張,動不動就是非常十分激動的。後者打分比較保守含蓄。那麽,前者的10分,calibrate 過後,就等於後者的7分。但是也有可能,前者因爲個人背景性格理想,真的對用樣的遭遇有更深的感受。但是,你也無從知道那相差的3分,即是多少。如果有第三個人,快樂指數是4分。這7分和4分的距離,和10分跟7分的距離,又怎會一樣? 我們永遠都無法證明我們之間心裏的那把尺子是否標準一樣。因此,快樂指數也是不容易比較的。

這對我來說,有兩個意義:

1. 太多人喜歡比較,因而嫉妒。其實,那是沒有意義的。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,換了是我,感受也不會一樣的。所以,不用羡慕別人。最近盛女的話題熾熱,單身女生就算不恨嫁,也總是有點不是味兒。我卻很記得,在一個商業聚餐,曾經有一個國内銀行女高層問我:“你結婚了嗎?” 我說沒有。她居然拉着我的手真摯的說:“那多好!多自由啊!” 當然,我也有很多朋友是幸福太太。我只是想說,我真誠的相信,如果我們的人生是一手牌的話,沒有人拿到的會是絕對優勝的。總會有時候我寧願是你,也有時候,你羡慕我。不一定絕對公平,但懂得玩這個遊戲的話,總不會一手張張都是爛牌。我也相信,甲之熊掌,乙之砒霜; 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

2. 比較沒有意義,量度也沒有意義。就像宗教,快樂,也是心誠則靈。信就有,不信就沒有。不用justify,不用證明給別人看,跟不用和自己交待什麽。我快樂,是我自己的事。不必符合任何條件的,不需要世人認同的。任何情況下,你也可以選擇不快樂,很快樂,非常非常快樂。 我們可以在婚姻裏快樂,也可以單身地快樂。美女可以快樂,肥妹也可以快樂。穿Chanel可以顧盼生煇,穿Giordano也可以坦然自在。住豪宅在山上傲視同群,在鬧市中的蝸居也便利舒適。有時候,我覺得,一個人羡慕,或者嫉妒另一個人,不是因爲被羡慕的那個人擁有什麽。最終,一個人羡慕別人,是因爲那個人流露出來的滿足和幸福。幸福猶如傳説中的天使,沒有人覺得自己已經完全擁有,也沒有見過幸福應該長什麽樣子。所以我們總是懷疑,別人的幸福比較多。因此,我大膽認爲,你可以什麽都不擁有,只要你愛自己,滿足於自己的生活,流露出自信與幸福的笑容,別人就會羡慕嫉妒你,恨得牙癢癢。只要你相信。

有懷疑?可以試試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