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.5.12

自白書:我行我素的而立之年

最近常常跟好友說,到了這個年紀,已經過了戰戰兢兢要討好誰的日子。我相信,要來的總是會來,不是我的也就求不來。我不知道,我這條路,誰會陪我走到最後,但是,和我相處一輩子的,肯定會包括我自己。如果我自己都不接受維護我自己,還有誰一定要對我好? 想通了,心裡自然豁然開朗,回復一種簡單的快樂。很少的事情,也會讓我覺得幸福溫馨,面帶微笑。





身邊的女友還懷著一刻熱烈的少女的心,我羨慕她們保留著年少的熱情,還會如此一次一次的愛得蕩氣回腸,每一次都非弄得驚心動魄不可。我卻覺得,我對往往弄得肝腸寸斷的曖昧關係已經免疫了。I'm done with that!  我現在希望的不過是一種親切的溫暖。讓一個沒有緣分的人牽著鼻子走,讓一個“過客”去定義自己的價值,是很無奈,很無謂的。

也許,我是一個寧缺毋濫,寧為玉碎的人。不圓滿的,不屬於我的,我寧願不要了。而且,快樂是有千百種方式的,不只於得到那一個人,或者被多少人追捧。何況,想相愛相處,總是先要學會自愛自處。

當我還以為自己積極樂觀,情緒穩定,能夠開解朋友的時候,原來在別人的眼中,我才是一個無可救藥的“病人”。 昨夜忽然被好友狠批得體無完膚。原來多年好友覺得我是一個“爛布娃娃”,急需“修理”。

好友的眼中,我才是一個不成熟的人。說自己可以獨處而快樂,就是不成熟。朋友認為我單身是因為我對人際關係的處理手法基本上是有錯誤、落差的,我不懂得做一個女人,更不懂得反省自己的短處。

Oh my god?! 我還以為自己參加了“盛女”節目在被人生教練狠罵呢!

我又沒有向誰“求婚”,無端被教訓,真的莫名其妙。

我明白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我沒有強求我應分以外的東西。我明白作為一個人,I'm not perfect, but I'm perfectly fine with the fact that I'm not perfect. 我願意接受自己的不圓滿,我也不求別人什麼,如果我的生活方式沒有妨害到別人,而我能怡然自得,那有什麼問題?

作為我的朋友,為什麼不可以take me for who I am?

女友卻抓著我不放,決定盡好友的責任,對我曉以大義。女友說我太驕傲,什麼我的驕傲是我最大的敵人。言重了。我很清楚,我從來不是一個很有安全感的人,我從來只是唯恐自己做得不好,豈敢驕傲?能不自卑自苦,還是努力學習的成果。從十多歲一路走過來,都沒有好好愛多自己,一直覺得自己不好,自己做錯了:如果那天沒有這麼說這麼做,人生會如何如何?學會放過自己,還是三十而立之後的事呢。怎麼開始不怪自己,學會幽自己一默,多笑一點,就被說成驕傲呢?

我一個人,實在不是因為我孤傲。我其實沒有刻意選擇一個人生活,我只是相信緣分,相信不能以一個不真實的形象去騙一個人一輩子。我真的希望,和我一起的人,能認識並縱容我的“真面目真性情”。如果我不成熟的話,也許,我最天真的就是這點。我相信如果是真的有緣有分,五十歲也能遇上,六十歲也能甜蜜牽手。不用急,不用怕。不過,等的時候,也不妨自己找些好玩的事情來做,不要虛度光陰。萬一,“情人若寂寥地出生在1874,剛剛早一百年一個世紀”... 剛好遇不上,也沒有辦法,至少過程也愉快。

女友說我應該好好反省,改善自己,學做一個像女人的女人。我卻想,難道世界上幸福的女人應該是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嗎?看我身邊幸福的朋友們,都是不同性格,各自各精彩。我寧願相信,真,才是美。我可以呼吸一口自由的空氣,可以做一個真誠的人。是不是一個合格的女人,我管不著了。

所以,謝謝好友的美意。我反省過了,可是,算我頑劣愚昧,我還是樂意相信,每一個人都有權利保留一點自我。保存自己,還是可以值得被親友愛護。 也許我不是一個“最受歡迎的女人”,但是我只求做一個心安理得,快樂真摯的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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