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1.12

是囂還是蠢?


D&G 終於屈服,在淩晨發出道歉聲明。只能說:早知今日,何必當初?

港人不准在店外櫥窗前拍照的言論,弄得全城鬧哄哄。連平常不大關心“時事”的母親大人也義憤填胸,天天在唾駡這名店。


對於社會如此“團結”來圍攻“名店霸權”,有時候我想,D&G最大的錯不是囂,而是蠢!



老實説,名店店員/保安寸嘴囂張,D&G肯定不是唯一一家。正所謂寧被人知,莫被人見,更千萬不要被拍到! 不准行人在店前拍照的事件,這肯定也不會是香港的第一次。

D&G的員工錯在說了一個不一定是公司立場,就算是也不能說出口的白癡理由:國内遊客可以拍,香港人則不可。 這完全中了港人的hot button,傷害了我們一眾“港燦”日益脆弱的自尊,加深了港人和内地人的矛盾。從嬰兒出生的床位,吃的奶粉,到孩子上學的學位,到年輕人畢業出來找的職位,到小家庭渴望安居的公寓,所有資源我們都面對著前所未有的競爭。現在這兩位D&G員工及海港城保安,居然說我們連拍一張照片的自由也要被褫奪?

而D&G公司的錯,不是囂張目中無人,而是低估了這個年代社交網站可以造成的影響,還有抗議行動可以對正常業務造成的干擾。

個人認爲,名店也有其自由決定“睬你都傻”的,反正對他們來說,你班抗議的窮鬼也不會是其貴客,人家的店不是迪士尼樂園,人家自有權決定不與本地有人維持友好親善關係。當然,他們也要為其囂張付出代價,但只要人家付得起,旁人也不必干涉。你可以說這個品牌是個axxhole,但這個社會是有很多axxhole的。Axxhole討你厭,但不犯法。

在市場學上,有一種定位叫 Hostile branding,愈寸愈高貴,愈寸愈顯得其顧客exclusive,與衆不同。小眾本來就囂張高貴的顧客,會因爲這種品牌形象而對其更忠誠。當然嘛,與阿貓阿狗也親切友善的品牌,不是太mass market了嗎? 與大衆分享一切,整cheap晒!目中無人,正可以是一種品牌精神。

D&G是一個hostile brand,我一點也不稀奇,只不過,hostile與高貴通常需要與智慧並重,不然只能淪爲笑話。

最近與朋友討論這件新聞,重點不是他們如何歧視港人,反而是,如果我們是管理層,危機處理應該如何做得更好? 在奢侈消費品行業高速增長的時候,如何擴充團隊但仍然能夠訓練員工的一致性?又,今世今日,如何善用社交網站帶來的機遇,同時保護自己?從前,我們叫這種利用互聯網用戶間互相傳播信息的推廣手法 viral marketing,因爲這種信息傳播,就像病毒的傳播一樣快,一樣廣。社交網站已經翻天覆地的改革了我們的生活模式,人與人之間的溝通,品牌的營銷推廣,等等。病毒已經出現了,我們已經回不了頭。這次,不但D&G大大PK了,連同一名在自己FB page上替同事“打氣”的員工也遭了殃,整個家庭兩夫婦都被人起底騷擾,引發一場網絡上的欺淩。

這個趨勢既然無法逆轉,除了天天想著有什麽好玩,企業如何獲利,我們也得產生抗體,小心生病。小心小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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