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8.11

開車,就只是因爲...

最近幾個朋友都買了新車,赫然發現,原來我轉換工作,開車上班已經快兩年了。

老實說,在香港開車帶來的方便其實比想象中少。






1. 開車一定省不了錢。油貴稅貴泊車貴!就算天天打的也不會比養車花費。你以爲這只是針對 fixed cost 吧?錯,只算 variable cost 也是!還有車子的美容比我做臉還有貴!

2. 開車其實省不了多少時間。一來我認識的路一定沒有計程車司機多,遇上堵車我就是束手就擒,一定沒有職業司機那麽靈活;二來泊車也是挺麻煩的。泊車的地方通 常距離目的地還有一點點距離,我上班的停車場就在8至16樓,晚一點到要停到15樓,死未!而且,繁忙時間找車位比找男友還要絕望!坐在車子裏排隊進車場 的時候,一定後悔開了車!有時簡直想下車走人!

3. 開車不能multi-tasking! 乘坐交通工具,可以看新聞看雜誌,最重要的是還可以concall! 我自問沒有美國同事般本事,可以邊開車邊開會。就算有免提,怎樣翻文件作筆記?說可以一心二用,不過是自欺欺人!

4. 開車不可以喝酒!因此,晚上如果約了朋友吃飯,通常那天都不能開車。試過一次失了魂,完全忘了自己開了車,居然高興地和sake,害怕了一個晚上。以後爲了防止自己“忘記了”,晚上的朋友聚會一概不開車。

5. 貪得意給車子改了名字換了自定車牌,結果常常被人“點相”!總是收到電話電郵,問我剛才是不是在哪裏哪裏,私隱全無。Facebook check-in 至少是自願的,這個嘛!

6. 我是路盲,天生方向感接近零。而香港的GPS總是大整蠱!往往一下子走錯路累得一身汗!

….


但是,在種種不方便底下,我還是愛死了我的車子,還是寧願開車不願“打的”,原因恐怕是非理性的。

愛煞自己開車的自由自主!坐計程車,很多時候我會自己提供路綫,但管他是看不到路口拐不了彎,還是我行我素,十次有六次以上計程車司機都不能完成指示。付了錢還有生氣。自己開車,走錯了,沒選對最快的路徑,也是心甘命抵,怨不得人。

愛煞在自己車子裏的私人空間。一個人堵車時,高興的時候我可以大聲高歌,生氣的時候可以播放滂湃的音樂!我怕寂寞,但是一個人在車子裏我從來不感到孤單。反而,我覺得在車子裏看世界很安全,很有趣。

愛煞自己開車,才會看到很多平時忽略了的事物。因爲不能太multi-tasking,所以被逼看路看風景,沒有風景,也有藍天。沒有開車的日子,我幾曾擡頭看天?只有在車子裏,公路上,我才會感到被廣闊藍天包圍的舒暢。

原來,我要感謝現在的公司距離地鐵站不近,給了我買車的動力。曾經想過,萬一我不再在香港工作怎麽辦?甚至萬一我要到對面海工作怎麽辦?肯定“應該”把車子賣掉,但想想也萬分不捨。

算了吧,承認我的奢侈吧!開車唯一的原因,就只是因爲喜歡!

能夠這麽任性,也實在是一種幸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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